今年以來,許多社會不公義的事件被報道出來。除了彌迦書6章8節以外,我還不斷地注意到下面這類經文,聖靈藉它們特別地對我說話。
箴言31章8-9節:你要為不能自辯的人開口說話,為所有貧苦的人伸冤。你要開口說話,秉公審判,為困苦和窮乏的人伸冤。
白人的神學總是把上帝的「公義」等同於「審判個人的罪惡」,其實上帝主張的是社會公義—無論多麼有財有勢,富人不可仗勢欺人等等。God of Justice表明祂的公平、伸張正義、不容弱勢人群被欺侮的屬性。用現在的話說,叫做為有需要的人們爭取權益。
撒迦利亞書7章9-10節:萬軍之耶和華曾這樣告訴你們的列祖說:「你們要執法公正,各人要以慈愛和憐憫待自己的兄弟。寡婦、孤兒、寄居的和貧窮人,你們都不可欺壓,也不可各自心裡圖謀惡事,陷害自己的兄弟。」
申命記10章18-19節:祂為孤兒寡婦伸張正義,又把衣食給寄居的人。所以你們要愛寄居的人,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人。
所謂「寄居的」,現在的話叫做「外來移民」,很多美國人不歡迎。上星期有個朋友問我:你願意開放家庭、歡迎幾個「非法移民」來家住嗎?我知道她的意思:如果不願意,那麼人人都是罪人,大家都無能為力去幫助。
但去年一位來過我們小組的中美洲移民姊妹的形象浮上心頭,她在一位白人老姊妹家照顧,請我們幫助介紹工作,後來忽然失去聯絡。她若相信我,願意在我家暫住一段,決沒有什麼不行。但接濟難民—很多實際上是中美洲的氣候難民—需要政府協調,無法只靠個人慈善。歷屆美國政府並沒有秉公行義,反倒留下許多機會讓他們留在受欺壓陷害的社會地位。
箴言29章7節:義人關注窮人的冤情;惡人卻不分辨實情。
關注冤情,現中譯本和NET中文版都翻成「顧念/尊重他們的權益」的當代語言。我常看見很多基督徒在社交媒體上傳「窮人懶惰」,是否都屬於「不分辨」他們情況的「惡人」呢?
羅馬書12章15-18節:要與喜樂的人一同喜樂,與哀哭的人一同哀哭。要彼此同心,不可心高氣傲,倒要俯就卑微的。不可自以為聰明。不可以惡報惡。大家以為美的事,要努力去作。可能的話,總要盡你們的所能與人和睦。
與喜樂的人一同喜樂很容易是嗎?許多教會遠離哀哭的人群。有位姊妹說他們對於經常來到教會門口的那些無家人士不知怎麼辦好,大概覺得和他們說話太掉價?甚麼俯就卑微,他們自以為聰明地說,供給他們就會讓更多有需要的人前來。你以為美你去努力,我們不想要與這些人和睦。
實在說,到主耶穌來審判萬民的時候,按照馬太25章31-46節,祂會說「你們這些被詛咒的人離開我!」如果你的教會還不理會這些先知聲音,繼續只堅持「個人得救」、死後逃避地獄的福音和價值觀,恐怕日後禍患不小。
弟兄姊妹們,我深深感到教會再也不能繼續若無其事地只講個人得救了--好像那是福音的重點。你的查經和主日學仍然只看經文中的某些信息,忽略上帝所注重的社會公平正義屬性嗎?再想想吧。我聆聽白人牧師的時候,忽然意識到他們是故意嚴格區分了公義和社會公義的--公義的上帝未必倡導社會公義!很奇怪是吧?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