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27, 2015

關於掉在坑裡的默想

馬太福音十二章11節: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裡,不把牠抓住,拉上來呢?

耶穌問法利賽人一個神學的問題,一只羊掉在坑裡,牠的命運應該如何。這話的目的不是解釋羊掉進去的原因,而是要把牠拉上來。基督信仰的重點是講如何從慘境中出來,將破壞的神人關係修復,而不是解釋你今天為何如此。

所以,假如你現在必須開刀割瘤,你就要集中精力配合醫生的計劃,不必浪費太多時間在病理調查上。你從聖經裡找不到邪惡的來源問題,也找不到三一論問題、道成肉身、揀選或預定的推理。聖經中有這些奧秘,但神的道重點在於挽救,把我們從坑裡救出來。你若光留意坑的性質、坑的大小、坑壁的質料角度等等,恐怕就是有問題。

既然神的道目的是拯救和修復,重點不是資訊解釋,所以你讀到許多奧秘的東西,就要抓住重點。你得救之後要接受指教,曉得如何避免再掉入一個坑。聖經給我們許多所需的指教,我們只要聽從。

聖經的指示都是實用性的,無需解釋救贖的性質和分析避免掉入坑的過程原理。所以,我們從聖經中讀到很多人遵從或不遵從的故事,讓我們可以避免掉入坑中。

以上內容主要取自Moen博士的經文默想日誌,2008年1月3日。他說的話令人深思。咱們平時的確傾向於追究原因,分析過程,其實最重要的是現在能如何挽回。我們生活在一個罪惡的世界裡,現在相信自己能做些甚麼,來讓上帝的公義得到彰顯呢?

Tuesday, February 24, 2015

上帝的愛是有圖畫描繪的

早晨看到有人傳一條新聞:麻州一位天主教神父心臟病發作,死亡48分鐘,當醫務人員奇蹟性地重新啟跳他的心臟之後,這人醒來說他死時遇見了上帝。他所描述的上帝形象是怎樣的呢?祂好像一位溫暖慈愛、安慰自己孩子的母親!

這件事顯然令不少人吃驚,他們說上帝怎麼會是女的呢?那篇報導的標題就聳人聽聞地說,神父起死回生後Claims God is Female。這個標題顯然不正確,因為John Micheal O’neal神父並沒有說上帝是女的,上帝只是用了這樣一個形像來向他顯現,結果有位紅衣大主教一本正經地出來宣布,O’neal神父看見的只是幻覺!事實上,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而祂自己並不是男神或女神!

別看我們跟著耶穌稱神為「父」,祂並非男性。這一點小說「棚屋」的作者William P. Young掌握得很好,他故意把聖父刻劃為一位和藹熱情的大胖女人來和人交往,徹底挑戰了人們關於父神冷漠、嚴厲的刻板形象。我曾經取「棚屋」的一段內容改編成短劇,讓成人主日學的同學演出來,目的是讓人從活生生的對話來認識上帝的愛。O’neal老神父體驗到上帝好像母親,和Young筆下的那位聖天父倒很像哩。

當然,有人堅持神是男的,所以對棚屋與O'neal神父所描述的不以為然。畢竟聖經中都是用陽性的「他」來作神的代詞嘛,耶穌也是男人的形象。希伯來文沒有專門為上帝造一個稱呼代詞,但有些考古證據顯示,早先人都相信諸神是男性,除非指明是女神。可是,古中東人甚至猶太人,對神明的認知就應該作為我們的參考嗎?恐怕不。中文的「祂」也絕對是最近幾十年才發明的,神的性別不可能隨著人的文字來確定。

當我們談論神的愛時,頭腦中應該有一幅許多愛的圖畫,因為愛一定是透過看得見的形像和聽得懂的話語表現出來。上帝好像慈母就是其中的一幅畫。牧師應該多用這樣的圖畫來解釋神的愛,不然很多信徒都想像不出父神的愛是怎樣的,與父神不覺得親近,結果也不知道如何去效法。人們由於經歷到的愛都很有限,所以愛別人的方式也會很有限。我曾經遇到過這樣的人:無論你對她有多好,她都不指望良好的關係會長久。她算定頭幾次的交往可以利用別人不瞭解她,然後你就別想和她作真正的朋友了。

上星期天我聽見一篇講道,傅立徳牧師講解愛的真諦: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他給的圖解非常清楚,誰都可以效法:愛是很有時間,不怕麻煩;愛是尊重人的感覺,保護人的尊嚴。這不光解釋了甚麼是有恩慈,連不自誇、不張狂都解釋了。

有無數的人不懂得,重視人的感覺是最重要的關愛。他們看見小孩子啼哭吵鬧的時候,就自以為了解是甚麼原因,斥責他們的反應和表達。當然,他們看見朋友抱怨某件事,甚至憤怒光火的時候,也不會表示足夠的理解,反倒一味批評他們的反應不夠正確。他們永遠沒有功夫聆聽,反倒認為那些嘮叨都是不重要和無益的。

同樣,很多人不懂得給人尊嚴有多大的影像力。他們可能以為愛和尊重沒有關係。尤其是對自家的小孩子,愛他就好,尊重他干甚麼?其實倒不是你不想尊重他的感覺和學習能力,恐怕是你自己的父母在你小的時候就以表現論英雄,從來不把你的精神壓力當回事!所以你沒有學會怎樣重視孩子的感覺。

學習愛的語言和行動在很大程度上要靠觀察摹仿,建議大家留意尋找生活中良父愛兒女的圖畫。把兒女舉在肩頭、牽在手中啊,陪他們參加童子軍活動啊,教練孩子打球啊…愛是很有時間陪伴,不怕麻煩!

Saturday, February 21, 2015

悼念21位被ISIS斬首的基督徒

幾天以前,埃及有21名基督徒被ISIS極端恐怖分子斬首。他們竟錄下場面給世界看,這些人的罪名是Followers of Cross,所以是道地的為主殉道。所有以信仰自由為基本人權的人都會感到很憤怒,也很驚駭。這些穿黑衣的武裝分子,他們不僅僅是恐怖主義分子,他們簡直就是魔鬼的僕役。他們到底是出於甚麼動機,使他們如此殘酷?

有人為這21位基督徒制作了一段悼念的視頻。



We Will Not be Lost這首歌,唱的是雖失去一切,卻不會失去救恩。

我們可以這樣禱告:

主啊,我們在這裡生活得安逸,就忘記那些因信仰而受逼迫,甚至搭上性命的人們。我們忘記為他們禱告,求你饒恕。

現在我們為世界上所有受逼迫的基督徒禱告,特別是那些在中東的。我們求你保護他們,施恩給每一位被ISIS所影響的人,無論他們是否基督徒。…

現在我們大膽來到你面前,求你快快打擊ISIS,把他們打垮,不讓他們再有機會流更多人的血。阻擋他們邪惡的活動,在他們還在謀求作惡的時候就攔住他們。

我們的天父啊,求你施展你的膀臂,顯出你的榮耀來!

我們是奉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以上禱告取自Church for Men的網誌

Thursday, February 19, 2015

翻譯聖經中的「男性」語言

聖經中有不少經文,提到「人」的時候都用男人那個字,但是從前後文你知道,那不只是談論男人,也包括了女人。這有點像中文,「他們」可以單指男人們,也可以指男男女女很多人。有很多地方「男人」顯然不僅僅是指男人,也泛指所有的人。

比如箴言廿七章17節:鐵磨鐵,磨出刃來;朋友相感(互相切磋)也是如此(變得敏銳)。中文翻譯為「朋友」的那個字,原文中就是「男人」,這在英文譯本中都很明顯地翻成a man。於是,中文版正確地把彼時彼地的語境轉為現代語境;而英文讀者卻有人誤會,以為這句經文不是應用在女人身上的。也許他們以為女人之間是不會切磋的,女人的頭腦也不會變得敏銳。不錯,如果女人大多是居家不在職場,好像早先的時代,那麼她們在街頭碰面商談任何事都算不得切磋,也不必評估頭腦是否敏銳!

再舉個例子,你不可以揪住字面不放,申命記八章3節: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其中的「人」就是單數的男人,你讀英文譯本可以看出來。而我們大概沒有人會誤解,以為這句話只適用於教導男人,或者以為聖經寫錯。因為女人顯然也必須在食物之外要靠耶和華的話語。

同樣,提摩太前書二章4節:他(神我們的救主)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這裡的「萬人」又是男人,眾數。神不可能只願意男人得救,這是我們現在的常理。但我不敢說沒有人會相信女人不在考慮之列,說不定有人就因為「男人是女人的頭」,所以認為只要救了男人即可呢,哈哈!至少我們知道,不知是否因為聖經翻譯的緣故,英文中的man或men是個未必有性別標籤的詞,所以你可以隨心所欲地理解為男人或一般的人,好比只有男人會彼此切磋...

聖經時代的人,比如保羅,對教會發言講論的時候,常說「弟兄們...」,他究竟是否只對教會中的男人說話,而不對女人說話呢?我們有跡象表明答案是否定的。但是我們今天在教會中也常常仿照聖經中的說法,尤其在英文的敬拜中,你常聽見Men of God之類的短語,可能會不自覺地留下了「女人不算數」的印象。我們的下一代聽見這些說詞有甚麼感覺?也許咱們應該認真糾正一下聖經翻譯帶來的問題了。

幾十年前聖經學者開始要在新版聖經中,把這些模糊的men翻譯成people,a man翻成a person等等。這些中性語言帶來一場激烈的辯論,反對的人說這是女權主義者搞的名堂,修改聖經還了得!他們無視人類語境的變遷,堅持聖經教導的是男人為主、女人為輔的性別角色,於是把翻譯問題提升為解經問題。

其實,翻譯問題的確是解經問題。你如果相信神命定男人管轄女人,祂重男輕女,自然可以忽略那些視男女為平等的經文。但你若相信男人管轄女人是人犯罪墮落的結果,恐怕就會在修復平等關係上盡些義務。無論如何,搞清楚上帝到底是甚麼心意是重要的,沒有神國的「異像」就不會有革新的行動。

Monday, February 16, 2015

賴特:解構一位霸道的神

經典的基督教神學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它所建構的哲理神不良善,很霸道。這樣的神觀破壞信心,破壞教會。當然你翻閱系統神學教科書,裡面沒有直接這樣描寫神,可是那命定一切善惡的哲理,遠遠超過聖經所啟示給我們的形象。本文內容主要譯自Scot McKnight的博客Deconstructing the Bully God。他介紹的是賴特博士的一本新書,Simply Good News,主張打開聖經,看看裡面實際上啟示了甚麼。

不看聖經,我們從哲學上為自己暗暗創造了一位形象很糟糕的神。但那個神並不存在,需要從我們心中的寶座下來!比如,那位霸道的神,發佈奇怪的法令,動不動就發怒。賴特說,

「現在的很多人,一聽見神,就以為是指一位冷漠、遙遠、甚至可能是危險的存有。難怪那些如此想的人,都極力去相信那個神不存在。比如有個小說家寫道:我不信神,...而且討厭祂。

他們是對的。那位冷漠、遙遠、和危險的神不存在。」

賴特認為是自然神論者、哲學家、甚至是改教家,把這個不良和霸道的神觀發展起來的:

「改教家、清教徒、和其它許多基督教運動,比如衛理會派,(和自然神論者)反應不同。他們強調耶穌的拯救之死使人避免了神的憤怒,這通常伴隨著極大的感恩,其實卻給人留下半個異教神的印象,而且是個碰不得的話題。於是這就產生了現代憤怒的無神論者。」

但聖經所啟示的神--賴特把重點放在詩篇的啟示—和古代中東世界其他的神非常不同。祂是至高的,分別為聖的創造主,完全慈愛,完全信實。賴特引用巴特的話解釋說:

「如果祂是神,我們的主要角色就不是分析祂,而是敬拜祂。我們無法把神搞清楚,我們只能讓神把我們自己搞清楚。」

賴特再次用許多篇幅解釋,我們是透過耶穌來認釋神的,只有耶穌是我們理解認識神的正確途徑。耶穌自己是怎樣的,他為我們啟示出來的這位神也是怎樣。賴特看到神啟示了三方面的話題:

1. 神是創造的主。基督論的神觀框架改變了哲理的格局:

「耶穌不是給我們一個世上痛苦憂傷的解釋,他親自來到我們最劇烈的痛苦中間。他不解釋世界上為何有患難、疾病、死亡,他給人帶來醫治和盼望。他不是就邪惡問題發表演講,而是允許最邪惡的事發生在自己身上。他受盡了惡勢力的攻擊,以至於死,卻以嶄新的生命再現。復活再清楚不過地說明,有一位神,祂是我們所知道的創造主,祂是耶穌的父,是以色列的彌賽亞。這是關於神的頭一個好消息。」

2. 神是所造萬物的審判官。祂審判死亡與邪惡,重整世界,修復世人的罪過問題。

「一切都不會失落。萬物都是美好,特別是那些因為愛神而做的一切,由於耶穌死而復活的能力,藉著聖靈的引導,都會成為神所造的新世界的一部份。」

3. 神是愛,祂創造和審判都是出於愛。

「在殘破的生活面前,神的愛能為我們做甚麼呢?人否認和排斥神的愛,神又能做甚麼?人能夠和造物主分享內心的糾結,又能夠對祂仇恨、唾棄、張牙舞爪、中傷和殺害,我們能說,因為神是愛,所以一切都會好?耶穌的好消息就是他生平一直到死所表達出來的:愛面對抵擋和反對,就用更多的愛去征服它。」

所以,真正的好消息:神是愛,不是遙遠冷漠的的哲理神。

Saturday, February 14, 2015

福音:再造與更新的力量

本文是Denbeaux博士「了解聖經」系列的最後一課。前面幾課是:不動腦、不敢問,如何學道Criticism:聖經考證的方法眾教會對聖經的不同理解神的道:與人立約的話語,和 聖經的故事也是我們的故事

造物主對我們人有甚麼計劃呢?只是要我們個人有美好生命嗎?還是要我們在這世界上有個甚麼治理的目標?我們必須回到造物主的面前,才可能知道自己受造的目的。個人修行和死後進天堂固然很好,但恐怕還不是上帝原本要給我們的任務。咱們不能一心只想著往天堂去,而不顧人生在世的最大意義,是去改造和更新世界,按神的心意來治理全地。

耶穌來到世界的時候,他生在猶太人中間,而到福音傳開之時,是在希臘文化盛行之地。希臘羅馬帝國崇尚蘇格拉底,靠宗教哲學提昇人的道德情操,頭腦和理智是尋求神的關鍵,改變行為全靠自己的意識。耶穌的福音卻反其道而行之,要人進入神的國,信靠神和祂與人所立的約。正如先知以賽亞所傳,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 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55章)。--所以,福音的力量超過希臘哲學的力量,因為必須靠上帝來做。

基督教是透過神子耶穌來認識上帝的,所以祂不是一位遙遠、無情、不可理喻的哲理上的神。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馬太11章)。這是信徒的安慰,有尼西亞信經為證。

但是耶穌對當時很多人來說是信不來的。他和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一起吃飯,教導和猶太傳統不同的東西,既吩咐風和海,又醫治病痛,最後還被抓去釘了十字架。百姓站在那裏觀看這位「彌賽亞」在十字架上,受官府嗤笑,說他救得了別人,現在就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吧。這怎麼會是彌賽亞王呢?

我們人的問題是驕傲又害怕。上帝必須合我們的理性和邏輯,祂要證明祂的存在,祂應該把世界矯治好,祂必須按我們所預料的來彰顯公義等等。祂為甚麼只派了祂兒子來受苦,軟弱好像我們一樣?我們從這樣一位彌賽亞的生平,可以認識怎樣一位上帝呢?

假如我們願意接受祂是神的兒子,我們還會有很多問題:怎樣服事祂?怎樣的信心是正統的?那些教義和我的生活有甚麼聯繫?神對我的要求是甚麼?聖經到底要我們怎樣?上帝的更新和再造到底是一個有趣的聖經故事,還是尚未實現?

對這些問題Fred Denbeaux博士的答案是:我們住在一個被救贖的歷史中。神的國現在就已經降臨了,神醫治萬民和萬國的能力現在已經開始發揮出來了,世界上有很多壞消息,但神的國度有好消息:公義的上帝在人間支搭了帳幕,祂要在世上施行公平和正義,呼召我們參與這一更新改造的工作,顯揚祂的公義和仁慈!

如此,我們就需要加入耶穌門徒的行列,承認自己必須靠引導,必須效法耶穌的樣式,去愛(會遭拒絕),去同情弱者,去盼望和等候神的能力。我們若能拋棄自己的驕傲和懼怕,就真的自由(得救)了。

得救不僅僅是我們各人自己的事,因為神國度裡的平安公義必然是群體的和社會的。我們既願意屬於神百姓的群體,就有一份義務參與更新和建造。既得到上帝無條件的饒恕,就要學著彼此信任和饒恕。既然祂已透過耶穌的靈在我們身上動工,就要把自己全人獻上,作聖潔而蒙神悅納的「活祭」,不模仿這個世代,卻心意更新而改變,察驗上帝的美意。

如何與別人分享你的信仰?除了分享你自己的體會領受,下面幾篇文章也許有幫助:

Make Atonement:潔淨
代罰理論是最純正的福音信仰
耶穌基督的福音信息
受洗歸入一個”家”

Thursday, February 12, 2015

Mardi Gras:基督教的懺悔節

今年的2月17日,就是下周二,是Mardi Gras日,我所在的美國長老會打算那天晚上辦理慶祝,又有吃的,又是音樂,又是遊行,又有小孩子的遊戲玩耍,可能會挺熱鬧的。因為正好快到華人的春節,有人問我這Mardi Gras能不能和中國新年一起慶祝,我說那要看Mardi Gras是甚麼意思,如果是個快樂的祝福,那是有可能的。

牧師說這本來是個基督教的節慶崇拜,但是被世俗文化奪去,成了純粹的狂歡作樂。這有些像萬聖節(All Saints Day),前一天晚上的Helloween被世俗文化奪去,變成小孩子化妝搞Trick-or-treat的玩意兒。

從網上資料來看,Mardi Gras是法語,直譯是油膩的星期二(Fat Tuesday)。為甚麼呢?因為次日就是聖灰星期三,要開始刻苦己心,過四十天齋戒期了,40天不吃肉奶油糖,不開party,所以大家在這之前必須把所有油膩食物吃掉,可以集體party一下。

有人把Mardi Gras翻譯為懺悔節,那才是原本的意義。至於歐洲的化妝舞會等等狂歡習俗,都有其它的文化來源,人們把這些綜合在一起,反正都是節慶嘛。天主教和東正教都重視這天,主要是因為四旬節馬上開始,新教不慶這天。

你們誰願意來參觀都歡迎,7點鐘開始,大概一個小時就結束了。教會地點在5301 McKee Road,San Jose。如果有華人來,他們老美倒是很願意了解華人的春節習俗呢。

Monday, February 9, 2015

從「半夜不怕鬼叫門」說起

近年來電話廣告很多,甚至遇到騙子。去年我接到一個電話,對方有濃重的印度口音,我幾乎聽不懂他的英文。這人自稱是美國稅務局的人員,開口就說我虧欠了稅款,必需配合調查,緊接著就開始詢問我的資料信息。我家報稅歷年都是我先生自己搞,絕對是清清楚楚,而這個打電話的人到底是誰?他要找的是甚麼人?

我對著話筒說,but how do I know who you are?這個人說了些甚麼我沒有聽清,但我聽見他提到call police。我一下子就火了,誰怕警察呀?請便!掛掉電話,告訴我先生電話的內容。...我家的老式座機不紀錄對方號碼,要不然我就查一下報警。沒想到幾天之內我先生也接到一通類似的電話,他立刻就對著話筒吼起來了。這人對我先生說,兩個小時之內他就會派警察來我家。真荒唐,警察會受稅務局支配!這人很會嚇唬。我們如果是不瞭解情況的新移民,或者曾經不誠實報稅,可能會上當呢。

假如你憑空被指控常常偷盜搶劫,或者其它罪行,你會有甚麼反應?急於為自己澄清?你的反應首先可能要看是誰在指控。如果是街上一個瘋瘋癲癲的人,那麼你可能根本不理睬。如果是一個你知道名字,但素未謀面又無足輕重的人,你恐怕除了否認他的指控,也未必多說甚麼。另外,如果這人是到法院起訴你,你恐怕就必須認真準備反駁他的每句供詞。但他若只在他的臉書或個人網頁上散布關於你的謠言,你打算怎麼辦就不一定了。

你如果相信自己有一大批了解你行蹤的可靠朋友,不止一位兩位會為你作證,那麼就和唯恐自己的朋友們全部被他騙掉有截然不同的反應。這反映出自我觀的力量。日前遠志明牧師被柴玲指控強暴,他雖然否認,有兩位牧師作證,仍有不少人對他沉得住氣,不公開發表點甚麼不理解。據我看,遠牧師遠遠算不上是「默認」強暴罪行。

自我觀就是我們看自己在世界中與神、與人的關係,其中最重要的成分就是自我價值感。價值感不是一個理性的知識,而是一個感性的認識。我曾寫過一篇關於自我價值感的介紹:人的自我觀(Identity)是掌控行為表現和人際關係的最大力量,而神的兒女在基督裡蒙愛成長學習,建立一個群體,彼此培養建立這個自我觀非常重要。可惜很多教會往往過份強調「罪性」的問題,忽略了價值感的培養,無法讓人建立成長進步的動力。

有很多人從不甚健康的家庭人際關係環境出來,價值感很差,到處覺得必須證明自己行,千萬不能出錯等等。他們常常用幾種不良的溝通模式來作為人際關係的防衛,並把這些不健康的東西帶進了教會。假如教會領袖能夠汲取心理/行為科學所發現的一些規律,了解自我觀/價值感的改變對於生命改變的巨大影響,可能就會改變教會運作的某些規章制度,也改變一些宣教和門徒培訓的策略。

Friday, February 6, 2015

打擊色情 vs 反對男性暴力

美國絕大多數的州都把賣淫列為非法,可是賣淫還是以各種形式繼續存在。本文內容來自Women's Justice Center一篇文章。

人們會說是賣淫總是有,不會消失。但是有一個國家在五年之內戲劇性地減少了妓女數目,就是瑞典。在瑞典的首都Stockholm,妓女數目減少了三分之二,而嫖客則減少了80%。而在瑞典的其它大城市,妓女幾乎全部消失。那些原來很出名的妓院、按摩店都不見了。

另外,從國外販賣進入瑞典作性交易的女孩子,瑞典政府估計,過去幾年中,每年大概只有200到400人。和每年進入鄰國芬蘭作性交易的15萬到17萬人相比,這數目幾乎可以忽略。沒有一個國家打擊色情的戰役有這麼好的成果。

瑞典到底用了甚麼辦法呢?根本不複雜,就是立法的改革,看來其它國家完全可以效法。1999年,瑞典經過好幾年的研究調查,通過了一項新的立法。這條法令規定,賣淫的不是犯罪,嫖的才是犯罪。有關的說明這樣解釋:

「在瑞典,性交易被視為男性對女性和兒童的暴力,它正式被認定為剝削婦女和兒童的一種形式。性交易構成了嚴重的社會問題…只要一天男人買、賣、用性交易的方式剝削婦女和兒童,就一天沒有男女平等」。你可以查看維基百科的資料

除了改變法律,瑞典同時還添加了另一項措施,就是提供充分完備的社會服務基金,幫助所有願意脫離賣淫行當的妓女走出來,另外還有相關的宣傳教育基金。這樣獨特的策略是把婦女當作需要幫助的受害者,而把嫖客當作罪犯,讓大眾認識到歷來的偏見,這樣就找到多年來打擊色情無效的原因,更正了執法的基礎。

不過,瑞典立法剛剛開始實施的頭兩年效果並不顯著,警察並沒有逮捕多少嫖客,賣淫行業基本照常。他們很快找到了原因:警察執法不力,需要進一步培訓。性交易是剝削婦女和兒童,違反者必須受懲罰。瑞典政府花了一大筆錢,從警官到起訴員,上上下下作密集培訓,全國都知道嚴重性,法律的效果很快就顯出來了。

現在,不光是瑞典人民繼續大力支持國家關於打擊性交易的政策,警官和起訴官也轉過來大力支持這個政策。司法機構發現所有形式的性犯罪,特別是有組織的集團犯罪,在性交易合法管理的國家裡泛濫,在瑞典都受到有力的打擊。

瑞典是個獨一無二嘗試這種立法的國家。2003年,蘇格蘭政府請倫敦大學幫忙調查研究其它國家性交易政策及其結果,他們除了調查瑞典,還調查了澳大利亞、愛爾蘭、尼德蘭這些性交易合法並有制度管理的國家。他們發現這些國家的性交易以各種方式激增,性交易的集團犯罪激增,童妓激增,外國婦女和女童販賣進來的數量大爆炸,婦女被施暴的跡象增加。但是他們沒有調查美國這種把性交易列為非法的國家,一次次地上門逮捕妓女,她們還是在那裏,結果失望。法律不工作。

瑞典的成功現在使得芬蘭和挪威也要行動起來了。蘇格蘭如果重視這個調查結果,也會行動。為了能夠把妓女看為男性威脅暴力的受害者,政府觀點必須轉變,從男性觀點看性交易轉為從女性觀點來看。絕大多數國家的政府仍然主要從男性觀點看性交易,即看為文化墮落或色情誘惑。

相比之下,瑞典很早就在提倡男女平等了,比如他們在1965年就把婚姻內的強姦列為犯罪。瑞士的各級政府官員中婦女的比率也是最高的。1999年瑞典通過這項性交易新法令時,國會中的婦女佔了幾乎50%。這條立法最初是由瑞士專門從事婦女庇護收容的機構推動的,得到國會各黨派議員的支持,後來又制定各種政策法律,為禁止人口販賣和反對性剝削填補了漏洞,進一步增強了政府打擊那些賊窩鼠洞的能力。這些都值得其它國家介鑒。

Tuesday, February 3, 2015

關於婦女在教會中服事的解經

關於上帝造男造女,聖經到底是教導男女平等(Egalitarianism),還是男主女輔(Complementarianism)?聖經研究的學者們爭論這兩種觀點,都是根據聖經的權威,都把相當的精力放在解經方面。

一般來說,雙方都喜歡抨擊對方調整了解經立場。比如,C派喜歡聲稱E派對幾段重要經文的解釋不斷變化,說明他們的立場是時代和文化的產物,而非根據古老的不變的真理。那麼C派學者的解經立場是否真的都沒有改變呢?Jamin Hubner博士寫了一篇文章,專門研究C派各位學者發表過的解經論文,比如提摩太前書二章11-12節,把結果陳列出來。他成功地證明了C派學者解經立場的變化一點都不少,挺有意思的。

Complementarian Teachings
提摩太前書2章11-12節: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這是一段最重要的支持C派的經文,我曾經介紹過N. T. Wright對這段經文的翻譯,加上我自己的研經領受。賴特算是E派,不贊成婦女不可講道或教導的傳統C派解釋。本文介紹一下Hubner這篇短文的主要內容,登載在Priscilla Papers雜誌29期。他的結論也滿不錯的。

Susan Foh博士早在1979年就出版關於教會女權問題的著作。她那時在Women and the Word of God一書中的結論是:「提前二11-12的意圖是要取消婦女作長老的資格,也就是說,婦女在教會不能作教導和管理的工作」。--歷史上禁止按立女長老正是以這處經文為基礎,但很少人會那麼極端地認定這經文直接禁止女長老。也許Foh意識到了她解經的極端性,10年以後,她在《女人與事奉──四種觀點》一書的文章中陳述C派觀點說:「也許保羅想要取消婦女作長老的資格,因他接下去界定了長老職分。…這段話本身是否排除婦女作長老的資格是可以辯論的」。嗯「也許想要」--可以作為一條禁令,與這是一條禁令,大不相同呢,Foh修改過的立場好多了。

另一位學者教授Douglas Moo也寫過不少解經的書。他在1980年的一篇論述提前二11-15重要意義的文章中說,婦女一般來說也許比男人容易受騙。由於保羅提到夏娃的例子,所以「很難避免這個結論」,即女人容易受騙的本性使她們不適合從事公眾教導。有位學者發表一篇文章評論Moo,他就調整了立場,說「14節夏娃被引誘的話確實難以看為是陳述婦女的本性,現在我傾向於看到亞當夏娃墮落時的區別--他公然犯罪,她受騙。那麼保羅在這裡也許提出修復的需要,即男人應承當教導的責任」。

Moo後來又修改說,「也許保羅想要暗示,所有的婦女都像夏娃一樣,比男人容易受騙,所以她們不應該教導男人。雖然這種解釋並非不可能,我們認為不像是這樣。因為創世記或別處聖經都沒有說,夏娃受騙是代表了婦女的一般情形」。總之,他的立場從「婦女一般比較容易受騙」,到「也許不是這種情況」,到最後「不像是這種情況」。C派的聖經學者在一番學術討論後願意調整解經立場,這是相當令人鼓舞的。

Thomas Schreiner是現任的福音神學學會的會長,他也是典型的保守派聖經學者。在1995年出版的一本書Women in the Church: A Fresh Analysis中,他認為保羅禁止婦女有權柄在男人之上,禁止她們教導男人,因為婦女一般比較注重關係、擅長培育,而男人比較會作客觀的理性分析,會看到教義的重要性,特別是分辨異端,起來為真理辯論。所以要禁止婦女教導,免得她們分不清哪些教義是不可退讓的真理,就讓錯誤的教導進入教會。

到2005年,Schreiner的立場大有改變。他議論自己先前的立場說,「即使你同意男女有這樣的差別,這種立場似乎也偏離了經文。如果保羅的論點是婦女的固有本性是容易受騙,豈不是否認造物主的美好創造工作」?

關於林前十一章男人是「頭kephale」的問題,Schreiner在1991年發表的一篇文章中極力證明說kephale的意思是「權柄」,不是「源頭」。但是到了2005年,他有篇文章說「kephale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既有權柄的意思,又有源頭的意思」。多年來,C派的學者激烈爭論,反對kepale是「源頭」的任何可能性,現在總算承認那是有可能的,這太重要了!

Schreiner在1991那篇文章中還論證說,士師記四章的底波拉沒有向眾人發預言。而在2005年的文章中,他表示對過去那個觀點的正確性「有一些保留」。除了關於女先知立場的調整,他還修改了先知恩賜的不如教導恩賜有權柄的立場,現在說「先知是被動接受神的聖言啟示,而教導則是領袖去傳遞和解釋信仰傳統...我不說先知是個比教導不重要的恩賜,而說那是個不同的恩賜」。

結論:神學家關於男女角色功能的解經是有分歧又常修改的,以敞開的心懷調整解經立場是必要的,也是進步。發現錯誤退回來,和開發新的解經方向相比,同樣重要。我們應該可以肯定,對於攔阻婦女對男人宣道或教導的解經,我們是應該特別小心的。

Sunday, February 1, 2015

上帝呼召祂的兒女回來家



這對音樂家夫婦聽說很出名,Anne & Pete演唱的Bluegrass二重唱很美,反映出天父上帝的心腸:Calling My Children Home。兒女都住得那麼遙遠,甚願他們有一天回家!絕棒的福音歌曲。

他們於2月15日會來我們的教會演出,歡迎前來觀賞!星期天下午3點鐘,成人收門票$20作為支持的奉獻。

今天聽到另一首我很喜歡的福音歌曲,「傳給人」,是我拜訪一個華人天主教會,在禮拜即將結束時唱的。歌詞說,因為主的愛臨到了我,所以我要把這愛傳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