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默想約翰福音14-17章的繼續,請看前面一篇感受神的愛與彼此相愛。
有人恨惡你過嗎?我想我是被人家恨惡過的。我有一次給別人提意見,恰巧是和那人關係不怎樣的時候,可是意見又很重要,不能不說,結果這人後來處處拿小鞋給我穿。其實被人恨惡並不要緊,有幾個人能在世上做到八面玲瓏?你只要還有人理解支持就好。事實上主耶穌就提前告訴門徒,遇到被人恨惡甚至迫害的時候不必介意,因爲有主支持作後盾,我們是和祂聯合才遭遇如此的,基督門徒的命運與祂緊密相連!
約翰福音15章18-20節:世人若恨你們,你們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
這可真是同甘苦、共命運!為了一個家業、同一目標,一起被人家恨惡嗎?沒有什麽,受得了!孤孤單單就完全不行啦。早些年我先生經常因爲我是基督徒而挖苦我,我可沒有怎麽得罪他。所以我牢記21節耶穌這句話,“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父)”,一點都不難過。我不屬世界,我屬主!我明白不是我先生和我這個人有什麽過不去,而是這世界總體上來說和基督過不去。這樣想對我們的夫妻關係很有幫助。
約15:22:“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我常常為聽見福音不信的人惋惜,希望他們或許只是一時不信,日後還是會改變心意來信從愛他們的神。但耶穌說:“恨我的,也恨我的父。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行神跡),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的恨我”。説來有意思,我的兩個孩子因爲看見爸爸總是為了耶穌而惱恨生氣不開心,就都急切地要信主。那時候她倆都還很年幼,真讓我喜出望外。現在想來,她們是看見爸爸發怒就害怕,所以斷定不信是不好的。聰明孩子!
約15:26-27:“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耶穌話鋒一轉,提起見證的事來。聖靈要來在人的心裏作見證,門徒也要向人作見證,包括你和我!我想若不是為了作見證,世界不會恨我們的。作見證是誰的主謀?聖靈!說起我在家裏的見證,我可不是一天到晚給我先生講道,事實上我沒有什麽機會。可是不知爲什麽,他一天到晚都不忘記我是個基督徒,動不動就挑釁我的信仰,找茬兒說教會或基督徒的不是。而且從來都沒有什麽具體的人或事情,都是空空泛泛的,比如要罵總統的時候就罵基督徒,火上加油地說是基督徒選出來的總統等等。
約16:1-4:“我已將這些事告訴你們,使你們不至於跌倒(not be in doubt)。…他們這樣行,是因未曾認識父,也未曾認識我。我將這事告訴你們,是叫你們到了時候可以想起我對你們說過了”。提前告訴的目的不是威嚇,而是叫他們到時候安心,都在主的預料之中嘛。我送女兒上學前班的時候,起初總要告訴她那裏是什麽樣子的,有很多玩具、阿姨很友好、喜歡她、媽媽會離開不在,何時會來接她回家等等。我的女兒還是會緊張,不願意我離開。但是我自己體會這個世界對她是安全的,也要她有同樣的體驗。回想起來,我在教會裏常常允許這個那個弟兄姐妹把孩子抱來抱去玩,大家都好喜歡她,而我卻忙團契裏的事,和別人談話,不知道她感到有多緊張哩,我並沒有提前告訴她什麽嘛。主耶穌卻很周到,再三告訴門徒世界會是怎樣,以及為什麽是這樣。這樣到時他們就可以想起來,大大減少遇到困難時的沮喪。
劉曉波遭遇逼迫,不過他顯然不是孤孤單單。据說這是繼希特勒以來第二次諾獎不得頒發給受獎人:http://news.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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